中土ET本命可逆;缓慢佛系填老坑
偶尔杂食,见到我出来发言的cp就是我喜欢的
tsn文请移步子博@Antoinette_今天吃茶了吗

官配♡@甜死你的抹茶O

【中土妖怪公寓】与【妖怪公寓里的小孩】——只是标题相似吗?

中午就看到这篇,另一当事人貌似到现在还保持缄默。

设定的相关细节已经相类到火星撞地球都不会撞出这么巧合的脑洞。

在此前提下完全扭曲作者原本温馨向文剧情发展的原意,直接变成了恶爷爷扭断小孩的脖子的血腥恐怖剧(见《妖怪》一文CH4,实在惊悚得不敢再看)。实属对原作者高度的不尊重,非常不妥。

 

比克妮妮:

*图檔大,请慎点。

*丢掉心中大石,才有力气继续写文。

  致【妖怪公寓里的小孩】作者@T-799piano

  私信属私人范围,我不发图,若您认为我的叙述是误解或断章取义,请提出,并请同意我以私信的截图为佐证,我很乐意。

  任何图文只要是衍生自我的文,我向来都是善意回应,过去的每一位也都尊重我的文和我的意愿,您呢?您没有!您未经同意就搬走我文里整栋公寓与住户的设定,并以此为基础写文画图、公开发布。

  基于礼貌与尊重私信您好几回,您希望我相信您的诚意,但目前不曾见到您有任何实际行动;您说生病中,不便回复私信,那么,可否先收起您的相关图文呢?

  真遗憾,您迟至今日中午未回复,我选择公开表明立场:请您即刻修改【妖怪公寓里的小孩】的公寓初始设定或收起所有相关图文。

***

  您第一则私信便回复:"......如果你认为这是抄袭我很抱歉,但这毕竟是标题的契合度相似而已,另外,这篇文章的叙事角度是站在莱戈拉斯的立场进行的自传体叙述,根本没有什么背景基础的改画。"

  第一则私信,我既未指控您抄袭也不曾提及标题的相似,而您已急着辩解。但,只是标题相似吗?

  【中土妖怪公寓】总共发了四篇,我仅以2016-2-7发出的(一)除夕围炉为基础,比较您自2016-4-30起发出的四篇【妖怪公寓里的小孩】。




  您未经同意就搬走我文里整栋公寓与住户的设定,刪去四名角色,一楼领主、六楼盖奶银树、七楼金花,所以妳的公寓只剩七层。

  这栋剩七层的公寓,除了甘道夫改住一楼(原设领主家)、米克伍德一家搬进二楼(原设甘道夫家),其他五个楼层住户全部都与我的原始设定相互对应。

  《芒果街的小屋》,您说妖怪公寓是看完这本书的感想,并且不清楚主人公是不是住七楼。于是,我彻夜看完您说的这本書,共五十篇,提及公寓的只有一段,第五篇【A house of my own】中的第一段:Not a flat. Not an apartment in back. Not a man's house. Not a daddy's. A house all my own.

  整本书里没有提过七层楼房子、没有红砖公寓、没有类似的房舍;您想仿效《芒果街的小屋》的作者以孩童的视角写文,而您所做的,只是在我写的公寓前种了一棵芒果树。

  隔天,您又推翻前言,说灵感来源是两部日漫,妖怪公寓和夏目友人帐;我没时间看您东指西指的每一本书。

  请您即刻修改【妖怪公寓里的小孩】的公寓初始设定或收起所有相关图文。任何异议,请在评论中提出。

  @T-799piano,以下,是亲爱小伙伴以法律角度看过两篇文后提出的见解,请您务必用心阅读、学习尊重他人的创作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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